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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震支撐單元

國家 TW 專利類型 發明
公告號 I243879 申請案號 093126796
國際分類號 F16F 9/00 證書號 I243879
公告日期 2005-11-21 申請日期 2004-09-03
公報卷期 32 - 33
專用期限 2005-11-21 ~ 2024-09-02
發明人 -
摘要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隔震支撐單元,尤指一種可依照安裝現場的需要,輕易地現場組合成一隔震系統的隔震支撐單元。此隔震支撐單元,係設於一基面與一承載物之間,包括一下支撐部、一上支撐部及複數個設置於兩者之間的隔震單元。此等隔震單元係分別由一具有一向上承載面之下承載部、一具有一向下承載面之上承載部及一位於兩者之間的支承滾軸構成。當遇到由基面傳遞而來之地震震動時,本發明之隔震支撐單元藉由支承滾軸在下承載部與上承載部之間的滾動,減低位於上支撐部上方之承載物搖動的程度,而使承載物不致於被地震震倒而毀損。
專利範圍 1.一種隔震支撐單元,係設置於一基面與一承載物間並包括: 一下支撐部,係設置於該基面上; 一上支撐部,係位於該下支撐部上方並用以置放該承載物;以及 複數個隔震單元,係設置於該下支撐部及該上支撐部間,並分別包括; 一下承載部,係鄰近該下支撐部並於其上端形成一向上承載面; 一上承載部,係鄰近該上支撐部並於其下端形成一相對於該向上承載面之向下承載面;以及 一支承滾軸,係設置於該向下承載面與該向上承載面間並於其側邊具有一側表面; 其中,至少一環片垂直凸設於該支承滾軸之側表面,且該側表面係與該向下承載面及該向上承載面實質接觸。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向上承載面沿各該支承滾軸滾動方向之縱剖面係呈一近似U型之曲線。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向下承載面沿各該支承滾軸滾動方向之縱剖面係呈一近似倒U型之曲線。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向下承載面之部分表面的摩擦係數較其相鄰表面的摩擦係數為高。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向上承載面之部分表面的摩擦係數較其相鄰表面的摩擦係數為高。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兩環片分別垂直凸設於該支承滾軸之側表面兩端。 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支撐滾軸係由一圓軸狀外殼體包覆複數個實心圓球體而成。 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更包括複數個傾斜設置之阻尼元件,各該阻尼元件係連接該下支撐部及該上支撐部。 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阻尼元件係為彈簧。 10.一種隔震支撐單元,係設置於一基面與一承載物間並包括: 一下支撐部,係設置於該基面上; 一上支撐部,係位於該下支撐部上方並用以置放該承載物;以及 複數個隔震單元,係設置於該下支撐部及該上支撐部間,並分別包括: 一下承載部,係鄰近該下支撐部並於其上端形成一向上承載面; 一上承載部,係鄰近該上支撐部並於其下端形成一相對於該向上承載面之向下承載面; 一中間板,係設置於該下承載部與該上承載部間,並於其上下兩端分別具有一上支撐面及一下支撐面; 一第一支承滾軸,係設置於該下承載部之向上承載面與該中間板之下支撐面間,並於其側邊及中心分別具有一第一側表面及一第一中心軸線;以及 一第二支承滾軸,係設置於該上承載部之向下承載面與該中間板之上支撐面間,並於其側邊及中心分別具有一第二側表面及一第二中心軸線; 其中,至少一第一環片垂直凸設於該第一支承滾軸之第一側表面,且該第一側表面係與該下承載部之向上承載面及該中間板之下支撐面實質接觸;至少一第二環片垂直凸設於該第二支承滾軸之第二側表面,且該第二側表面係與該上承載部之向下承載面及該中間板之上支撐面實質接觸。 11.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該第一支承滾軸之第一中心軸線係垂直於該第二支承滾軸之第二中心軸線。 1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中間板係以複數個連桿結構互相連接。 1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向上承載面沿各該第一支承滾軸滾動方向之縱剖面係呈一近似U型之曲線。 1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向下承載面沿各該第二支承滾軸滾動方向之縱剖面係呈一近似倒U型之曲線。 1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下支撐面沿各該第一支承滾軸滾動方向之縱剖面係呈一近似倒U型之曲線。 1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各該上支撐面沿各該第二支承滾軸滾動方向之縱剖面係呈一近似U型之曲線。 1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向下承載面之部分表面的摩擦係數較其相鄰表面的摩擦係數為高。 1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向上承載面之部分表面的摩擦係數較其相鄰表面的摩擦係數為高。 1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下支撐面之部分表面的摩擦係數較其相鄰表面的摩擦係數為高。 20.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上支撐面之部分表面的摩擦係數較其相鄰表面的摩擦係數為高。 21.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兩第一環片分別垂直凸設於該第一支承滾軸之第一側表面兩端。 2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兩第二環片分別垂直凸設於該第二支承滾軸之第二側表面兩端。 2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第一支撐滾軸係由一圓軸狀外殼體包覆複數個實心圓球體而成。 2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第二支撐滾軸係由一圓軸狀外殼體包覆複數個實心圓球體而成。 2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更包括複數個傾斜設置之阻尼元件,各該阻尼元係連接該下支撐部及該上支撐部。 2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5項所述之隔震支撐單元,其中至少一該等阻尼元件係為彈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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