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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與公告

「現地型地震預警服務網應用方法」技術移轉公告

日期 2016-11-30
類別 一般公告
訊息內容 技轉時間:自公告日起三週內接受業者申請移轉
技術名稱:現地型地震預警服務網應用方法
技轉遴選對象:中華民國立案廠商
廠商家數:以3 間廠商為上限
授權年限:五年
授權金:二百四十萬元整

衍生利益金:
每案收取5%銷售金額(案件授權範圍內之銷售金額50萬以內),每案收取3%銷售金額(案件授權範圍內之銷售金額50萬以上)

履約保證金:
一百萬元整,可以質權設定之抵押方式辦理或繳納現金抵押。

申請技轉廠商需繳交的資料檔案及說明:
技術移轉廠商開發計畫書

備註:
最後授權由本中心邀請審查委員開會決議,視需求邀請申請廠商出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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